期,农业农村部公布《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记者日前就相关问题采访了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卖力人。
问:请介绍一下《办法》出台的配景?
答:国家高度重视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这不可是阻断重大动物疫病转达流行的有效手段,还是维护畜禽产品质量平安和生态壹定发官方登录网站平安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加快构建处理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政策支持,推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取得积极效果。可是,我们在工作实践中发明,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处理体系不健全、处理方法不规范、监督管理步伐不完善等问题还差别水平保存,随意抛弃病死畜禽等情况还时有爆发,既造成动物疫病转达隐患,也保存着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进入食品链条、污染壹定发官方登录网站等危害。
针对这些突出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2021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在系统总结无害化处理效果和经验,认真听取有关部分、地方政府及农业农村主管部分、生产经营主体、广大群众意见建议基础上,专门制定本《办法》,力求进一步完善健全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制度机制,增进畜牧业高质量开展。
问:《办法》的适用范畴是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等执法规定和农业农村部职能,《办法》适用于《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明确的畜禽种类范畴,覆盖畜禽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等过程中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的收集、无害化处理及其监督管理活动。《办法》明确规定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和畜禽产品有:染疫或者疑似染疫死亡、因病死亡或者死因不明的;经检疫、检验可能危害人体或者动物健康的;因自然灾害、应激反响、物理挤压等因素死亡的;屠宰过程中经肉品品质检验确认为不可食用的;死胎、木乃伊胎等;因动物疫病防控需要被扑杀或销毁的;其他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对病死水产养殖动物和病害水产养殖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问:《办法》重点明确了哪些规定?
答:《办法》分为总则、收集、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执法责任、附则,共6章39条,是今后一段时期指导做好相关工作的重要依据和指南。这些规定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健全责任机制。《办法》提出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应当坚持统筹规划与属地卖力相结合、政府监管与市场运作相结合、财务补贴与包管联动相结合、集中处理与自行处理相结合的原则,细化明确了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地方人民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分监督管理责任等三方责任。
二是进一步加强收集运输管理。《办法》要求生产经营者应当及时贮存、清运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明确了委托处理应当契合的要求和集中暂存点应当具备的条件。《办法》还要求对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专用运输车辆实行备案管理,从事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落实消毒、卫生防护等步伐。
三是进一步规范无害化处理。《办法》规定无害化处理场建设应当契合规划并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养殖、屠宰、隔离场(厂)内自行处理应当契合无害化处理场合的动物防疫条件,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分组织制定自行处理零星病死畜禽的技术规范。《办法》还鼓励依法依规对无害化处理产品进行资源化利用。
问:《办法》对相关违法行为设定了什么处分规定?
答:《办法》的处分规定主要涵盖四个方面。
一是畜禽养殖场、养殖户、屠宰厂(场)、隔离场等未按规定贮存、清运、自行处理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以及集中暂存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未按规定配备专门人员,要依照《动物防疫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处分。
二是畜禽养殖场、屠宰厂(场)、隔离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没有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从事无害化处理活动的,要依照《动物防疫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处分;生产经营条件爆发变革,不再契合动物防疫条件继续从事无害化处理活动的,要依照《动物防疫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处分。
三是专业从事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运输的车辆,没有向承运人所在地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分备案,要依照《动物防疫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处分;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专用运输车辆不契合《办法》规定的要求,要依照《动物防疫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处分。
四是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场合未建立管理制度,从事畜禽饲养、屠宰、经营、隔离以及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收集、无害化处理的单位和个人未建立台账或者未进行视频监控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分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问:《办法》什么时候施行?下一步如何贯彻落实?
答:《办法》将于2022年7月1日起施行。下一步,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分将认真抓好《办法》的宣传贯彻和组织实施,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办法》解读宣传。组织做好《办法》主要条款的细化解读,分级分类对从事无害化处理工作的管理和业务人员开展系统培训,切实提高监督管理、行业指导、依法行政等能力;接纳多种形式加强《办法》的宣传,引导畜牧兽医行业广大从业者知法懂法守法。二是抓紧研究制定配套制度。组织制定全国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生物平安危害考察评估计划,研究推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分级管理制度,务求实用和可操作。三是强化全程信息化监管。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监控平台,加快实现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收集、运输、无害化处理等各环节信息互联互通、相互印证,形玉成链条可追溯管理,提升监督执法工作效能。四是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要求。进一步强化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严厉挫折随意抛弃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同时,加强考察研究,及时推动解决《办法》执行中呈现的各类问题,切实将各项规定落到实处。